2012-09-14 07:02:12 辽宁华图公考问答 http://ln.huatu.com/wenda/ 文章来源:未知
根据皇姑区部分医疗单位用人需要,经皇姑区政府同意,由皇姑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代为皇姑区卫生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医务人员,从事临床医疗工作。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详见2012年皇姑区医疗卫生单位招聘合同制人员职位信息表。
二、招聘对象
1、遵守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热爱医疗卫生事业,责任心强,身体健康;
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水平,能胜任岗位工作;
4、年龄35周岁以下(1977年8月1日以后出生)。
三、用工形式、福利待遇
用工形式为劳务派遣。三个月试用期,核考合格签订劳动合同。福利待遇方面,工资标准为:2000元/月,缴纳“5险”。
四、信息公布
9月11日在皇姑区政府网站发布招聘公告、招聘计划及招聘岗位条件等相关信息,请考生随时关注网站发布的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时间、地点等相关信息。
五、报名
1、报名时间:2012年9月12日至9月20日止,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3:30至16:30(节假日休息);
2、报名地点:皇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皇姑区嫩江街44号甲二楼第四窗口);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咨询电话:86247497;
4、报名要求:
1)、报考者必须持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书及《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上述材料的复印件各一份,3张一寸近期同底免冠彩照。如未被录取,报名材料及照片一律不予退回。
2)、考生报名至考试(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聘单位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3)、凡弄虚作假或与岗位要求的条件不符者,在资格审查中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
4)、凡参加今年其他机关事业单位考录,正待录取阶段者,不得报考。报考人员自行解决与原单位人事劳动关系,出现纠纷,考生责任自负。
附件:职位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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