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7-06 17:26:19 辽宁华图公考问答 http://ln.huatu.com/wenda/ 文章来源:未知
2013年朝阳市各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
管理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体检公告
2013年朝阳市各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成绩公示已于7月5日结束。根据《朝阳市各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201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公告》,现将体检有关事项予以公告。
一、基本原则
体检人选根据总成绩按招考计划1:1的比例确定。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职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录用或取消录用。
报考公安人民警察职位的考生,身体基本条件检查中已经检查的项目不再检查。
二、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定于2013年7月8日-10日上午进行。体检地点在解放军第二三四医院 (朝阳市第二医院对过)。2013年朝阳市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体检考生按照附件所规定的时间参加体检。体检人员于体检当日早5:20到解放军第二三四医院门诊一楼大厅集合。
三、体检费用
体检费300元,费用自理。体检费收据当场领取。
四、体检要求
1.体检时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和近期二寸彩色照片一张;
2.体检前一天要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3.体检时需进行采血、B超等项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4.体检当日早晨应禁食、禁水、憋尿,禁止吸烟;
5.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6.眼睛近视的考生,请自带眼镜。
7.其他事宜请考生察看当日发放的《公务员录用体检表》中的《体检须知》。
请各位考生做好体检准备,望周知。
体检结束后,由招录主管部门和单位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工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注意:1、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的,现场资格审查未提供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学校提供证明)的考生,请体检当日下午按管理权限到朝阳市委组织部(朝阳市委421房间)、朝阳市公务员局(劳动大厦1405房间)进行验证。
2、现场资格审查未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考生请将证明交给本组带队人员。
咨询电话:
中共朝阳市委组织部 0421-2915960
朝阳市公务员局 0421-2650767
附件:2013年朝阳市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体检人员名单及时间安排
中 共 朝 阳 市 委 组 织 部
朝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朝 阳 市 公 务 员 局
二〇一三年七月五日
(编辑:admin)
贴心微信客服
贴心QQ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