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3-04 13:35:42 辽宁华图公考问答 http://ln.huatu.com/wenda/ 文章来源:未知
大连市省名中医学术经验继承工作继承人遴选工作的通知
各区市县卫生局、先导区社会事业管理局,各有关单位:
自2010年始,根据我局会同市财政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第一批大连市省名中医学术经验继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大卫发【2009】335号)精神,我局组织开展了第一批大连市省名中医学术经验继承项目,经过3年多的师承学习,第一批大连市省名中医学术经验继承工作即将结束,通过项目的实施,探索了中医药人才成长的特点和规律,培养了一批高层次中医临床人才。为进一步继承和发展名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做好我市名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市局定于近期开展我市第二批省名中医学术经验继承工作继承人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继承人条件
1、年龄45岁及以下,爱岗敬业,品学兼优,有志于继承、研究和发展名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
2、在中医、中西医结合、民族医医疗机构,综合医院以及医药企业从事中医、中药、中西医结合和民族医药工作,受聘担任主治医师、主管药师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满2年。
3、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获得硕士、博士学位者可优先遴选。少数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中药或民族医药工作满15年的中青年业务骨干,也可作为继承人的遴选对象。
4、从事中医药临床专业工作累计满8年;或西医院校毕业生,从事医疗专业工作时间累计满8年,其中从事中西医结合工作或中医药工作满4年者(在职西医脱产学习中医或中医临床专业硕士、博士学位期间,其专业工作年限可连续计算)。
5、与指导老师所从事的专业基本对口。
6、身体健康,能够保证继承工作教学计划与任务的完成。
7、参与第一、二、三、四、五批国家继承工作和第一批大连市继承工作的继承人不再作为本次继承人遴选对象。
二、报名时间
请各区市县卫生局、各相关单位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情况,严格按照遴选条件推荐参选继承人。并于2014年2月14日前将第二批师承工作继承人候选名单及《第二批大连市省名中医学术经验继承工作继承人报名表》(附件)(加盖公章),连同电子版报送市卫生局中医处,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电子邮箱:dlzhongyichu@163.com;联系人:王金玉 ;联系电话:83632606。
三、确定方式
市卫生局将统一组织笔试和面试,按照考试成绩并结合医疗机构实际情况、带教老师的专业和其它情况,确定继承人人选。
推荐内容:2014年辽宁事业单位招聘信息3月份汇总
贴心微信客服
贴心QQ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