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1-04 11:06:23 辽宁华图公考问答 http://ln.huatu.com/wenda/ 文章来源:未知
四、体检与考核
根据总成绩,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总成绩最后一名并列者分别依笔试成绩、学历层次、高校招生录取批次排序,以上都相同,参加二次面试。
计分。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考核结束后,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组织拟聘用人员到医疗机构进行身体检查,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对体检不合格者或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公示
拟聘用人员确定后,在海城市人才服务局网(http://hcrc.haicheng.gov.cn/)、海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haicheng.gov.cn/)向社会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对公示期间群众反映的问题,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将会同市纪委、监察局进行认真调查核实并处理。
六、聘用
市直事业单位岗位、各镇所属事业单位岗位、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岗位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按正常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为一年,一年期满考核合格后方能正式聘用。正式聘用后,五年内不允许调转。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岗位招聘人员全部实行聘用制,试用期为一年。被聘教师由人社部门、编制部门办理正常的聘用手续和编制手续,工资、相关保险等与我市在职教师享受同等待遇,档案存放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人事代理,两个聘期(6年)内不允许调转。边远地区岗位聘用的本镇人员取消见习期,直接转正定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中达到任职资格条件的,申报岗位数额给予政策倾斜,三个聘期(9年)内不允许调转。
特别提示:
本次招聘未指定任何单位或个人编写有关考试教材,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有关考试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等,误导报考者的,均与本次招聘组织单位无关。
本启事未尽事宜,由中共海城市委组织部、海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412-3605135
领取准考证时间:2015年 12月1日、12月2日凭报名者身份证或报名费收据领取
附件:
2015年事业单位招聘岗位信息表.xls(下载查看)
工作经历证明.doc(报考高中教师岗位)
居住证明.doc(后取得海城户口人员)
中共海城市委组织部 海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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