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8-23 09:28:37 辽宁华图公考问答 http://ln.huatu.com/wenda/ 文章来源:大连公务员考试网
按照朝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解决全市1996年至2000年定向委培中专毕业生上访有关问题的函》(朝人社函[2016]14号),《朝阳市信访工作联席会议纪要》第1期(2017年6月1日)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本着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面向1996-2000年中专毕业生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在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中,公开招聘70名编外工作人员,用工单位为区直机关及事业单位。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1996年至2000年毕业的统招统分、定向、培生,生源地是双塔区的中专毕业生。
(一) 省外或市外的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有《报到证》或市人事局出具的《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分配工作介绍信》的毕业生;
(二)朝阳市属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不含师范类),在当年毕业学校提供的毕业生名册及其入学年份省招生考试委员会或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加盖公章的录取底册中有记录的毕业生;
(三)1996年至2000年市人事局委托培养的,有市人事局出具的《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分配工作介绍信》的毕业生;
(四)经核实,属国家计划内统招统分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由区计划部门派遣到单位后,未安排工作岗位或明确工作单位后未享受所在单位任何待遇的人员;
(五)主管部门已安置了具体就业单位,但因接受单位要求缴纳“上岗费”,安置对象未缴纳而未能报到上岗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属于招聘对象范畴。
(一)乡镇企业委托培养的毕业生、师范类毕业生、计划内自费毕业生和“并轨”生、电大普通班、区以下各部门或单位自行委托培养的毕业生;
(二)毕业分配当年未在计划部门登记报到的毕业生;经查,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为企业法人的毕业生或个体工商户毕业生;
(三)对于安置过的毕业生不再重复安置、非组织原因未上岗的不再重复安置。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服从领导,听从指挥,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品行端正,热爱工作,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二)符合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3、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4、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方法及步骤
本次招聘采取考试考核的办法,按以下步骤进行。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人员信息在双塔区政府网站(http://lnst.gov.cn)发布。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17年8月28日-2017年9月1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报名地点:双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楼516室。(朝阳市双塔区友谊大街四段33-B)
2、报名者须本人持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毕业生档案(如未能提交本人档案请说明本人档案托管部门)和3张近期同版免冠一寸正面彩色照片。
3、报名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填写《双塔区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打印)方可报名,经资格初审合格后发准考证。凡不符合报名资格和条件的,一律不准参加考试和聘用。
4、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者和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准考证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招聘资格和考试资格。
(三)笔试考试
考试为闭卷笔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试题参照省、市公务员考试或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公开招聘考试试题模式。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四)确定初步人选
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前70名为初步人选。
(五)考核
对初步人选组织专人对其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主要是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对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出现的岗位空缺,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体检
通过考试和考核合格人员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由双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体检,体检医院为具有体检资格的县(区)级以上综合医院,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2010]12号)《关
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的通知》(人社部[2010]19号)实施。对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出现的岗位空缺,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
对笔试、考核和体检合格者,在双塔区政府网站(http://lnst.gov.cn)上公示7日,公示无异议后,拟定为聘用人员。
(八)选岗
拟聘用人员按笔试成绩逐一选择岗位。
(九)聘用
聘用人员按《双塔区编外聘用工作人员管理办法》(修订版)履行聘用手续。工资待遇为月工资1260元,由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聘用人员在接到通知后,必须在3日内办理聘用手续,到用工单位报到,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道者,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后一经发现资格与以上要求不符,立即终止聘用合同。
六、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参加组织考试的工作人员、监考人员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对于违反工作纪律的,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
七、其他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本招聘公告由双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3990563 纪律监督电话:2855047
双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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