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7-18 09:40:55 辽宁华图公考问答 http://ln.huatu.com/wenda/ 文章来源:未知
(四)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考人数等额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有严重问题的,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
(五)考察
在报考者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前提下,由大连市中山区人民检察院组成考察组,通过调阅档案、实地考察、同报考者面谈等方式,全面考察报考者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情况以及考察组认为需要了解的其他情况。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考察对象的选调资格:
1、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
2、考察对象单位不予调(阅)档,致使考察工作无法正常进行的。
3、其他原因致使选调单位无法确定考察对象是否适宜在本单位从事职务犯罪侦查工作的。
(六)确定选调对象
由大连市中山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选调人员名单在大连人才网(http://www.dl-rc.com)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正式确定为选调对象。
六、审核与审批
根据《辽宁省市、县级检察机关调进人员审核办法(试行)》的规定,大连市中山区人民检察院负责通过大连市人民检察院向辽宁省人民检察院办理审核手续。
经辽宁省人民检察院审核同意后,由大连市中山区委组织部负责向大连市委组织部办理审批手续。
七、其他事项
(一)成立大连市中山区人民检察院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公开选调工作。
(二)本次选调相关信息在《检察日报》、《正义网》(http://www.jcrb.com)、《大连人才网》(http://www.dl-rc.com)等相关媒体上公布。
(三)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4年8月20日止。
报名地点:大连市中山区人民检察院政治处
联 系 人: 陈放
电 话:0411-39866455
传 真:(0411)82740711(传真注明报考材料)
邮 箱:zsqjcy@126.com
通信地址及收件人:大连市中山区大众街11号(大连市中区人民检察院政治处收)。
邮政编码:116011
(四)本次公开选调工作未尽事宜,由大连市中山区人民检察院党组研究确定。
2014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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