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3-05 08:51:06 辽宁华图公考问答 http://ln.huatu.com/wenda/ 文章来源:未知
五、体能测评
在笔试综合成绩公布后,面试开始之前,省公安厅、省森林公安局、省司法厅、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分别负责组织实施报考本系统需进行体能测评职位人员的体能测评。体能测评的项目和标准按《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的规定执行。
参加体能测评的人选,由上述各机关在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根据规定比例,按照笔试综合成绩排名由高到低依次确定。未能通过体能测评的报考人员,不得进入面试。通过体能测评人数超过面试比例的,按规定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通过体能测评人数未达到面试比例的,按照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六、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按笔试综合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考试综合成绩。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等规定执行。
七、公示和录用
各招录机关(单位)根据考试综合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在网上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内容包括招录机关(单位)名称、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所在工作单位或毕业院校,同时要公布举报电话。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报送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不符合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并在20个工作日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只对公示期内反映的情况进行核查,逾期不再受理举报。为维护报考人员权益,举报人必须实名举报。
省法检系统机关(单位)、省以下垂直管理机关(单位)、部分市县乡镇机关(单位)实行不确定职位统一招考的,录用审批时将按拟录用人员考试综合成绩排名顺序和个人志愿相结合的原则确定录用职位。
新录用的公务员(参公管理工作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任职定级;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八、有关问题说明
(一)“大学生村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计划教师”、“三支一扶”计划和“中西部计划大学生志愿者”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公务员,不再实行加分等优惠政策。此类人员既可报考定向招录的职位,也可报考其他职位,但只能选择一个职位。
(二)报考同一职位有两名以上考生出现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其名次排列按以下办法确定: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综合成绩高低顺序排列;笔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低顺序排列;《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相同的,须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
(三)有关本次招录的政策问题,涉及党的机关(单位)、人大机关(单位)、政协机关(单位)、法检系统、群团组织的,由省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处负责解释;涉及行政机关(单位)的,由省公务员局考试录用处负责解释。
(四)招考专业分类原则上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研究生专业参考目录》和《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指导性专业目录(试行)》等确定。该目录未列入的专业,按专业门类、名称及课程设置确定。
(五)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省公务员主管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公务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咨询电话:
中共海南省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处:0898-65371866
海南省公务员局考试录用处:0898-65200852
技术支持电话:0898-12333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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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3月5日
省考课程:大连市2015年辽宁公务员辅导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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