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9-16 11:18:35 辽宁华图公考问答 http://ln.huatu.com/wenda/ 文章来源:未知
(2)面试前资格审查
进入面试的人员,持报名登记表到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由审核人员在报名登记表上签字,加盖招聘单位公章。资格审查的内容为报考者的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和岗位所需其他条件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凡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将取消面试资格。所缺空额,从笔试成绩合格者中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人选。未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审查人员 ,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将取消该考生参加面试的资格。
(3)面试内容、时间、办法及要求
面试由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组织实施,面试内容、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在辽宁省核工业地质局网站上公布)。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聘用。
(三)体检
由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总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组织实施。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职位空缺时,按照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递补,递补仅限一次。递补情况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
(四)考察
考察由用人单位组织。重点对应聘者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实地调查了解,并对考察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材料应由2名以上考察人员签字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取消应聘资格的,应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应聘者。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五)公示和聘用
对体检合格后确定的拟聘用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在辽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com)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不超过六个月(初次就业签订3年以上聘用合同的,试用期为12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否则取消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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