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1-16 10:15:19 辽宁华图公考问答 http://ln.huatu.com/wenda/ 文章来源:大连公务员考试网
四、职级待遇
根据公安部有关文件规定,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接收入伍后,统一安排进行岗前培训。内容包括:入警培训、岗位任职培训和当兵锻炼。
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的入伍手续在培训合格后办理,报公安部政治部审批,时间从报到当年的6月算起,由省公安厅和我局分别按照权限下达任职授衔命令,职级待遇按照军队有关规定确定执行。任职授衔后,一律分配到基层岗位任职,在基层岗位的实际工作时间不少于2年。
五、筛选淘汰
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按照择优选拔的原则,从签订接收协议到下达任职命令实行全程筛选淘汰。按公安部有关文件规定执行,所产生一切后果由毕业生负责。
(一)复审复查淘汰。对已经签订接收协议的毕业生,发现或发生下列情况的,接收单位有权将其退回原学校:
1、未在规定期限内报到的,原则上终止协议不予接收,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报到的,必须在规定报到时间十日前征得接收单位同意;
2、报到时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本科以上学历)三证之一不全的;
3、毕业生档案未在规定时间内送达的;
4、毕业生档案到达后经复审不合格的;
5、经接收单位组织身体检查不合格的。
(二)岗前培训淘汰。毕业生在培训期间的现实表现、学习训练、身体心理等情况不适合担任部队干部职务的,予以淘汰。
(三)实习期间淘汰。毕业生在实习期间有违纪行为或因身体原因不适合在部队继续工作的,予以淘汰。
(四)个人主动退出。从入警培训至首次下达任职命令期间,毕业生无特殊理由强烈要求退出现役或终止协议的,由接收单位按规定收回培训费及其它相关费用,并收取违约金后,经公安部政治部批准,撤销入伍手续,退回原籍或毕业高校。
六、报名方式
有意报名者,请如实填写《2017年辽宁公安警卫部队招生报名表》(附本人照片),通过邮寄、送达、电子邮件的方式报辽宁省公安厅警卫局政治部。
报名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金山路56号(抗美援朝烈士陵园西侧),辽宁省公安厅警卫局政治部。
联系人:刘警官
邮箱:lnjwzs@126.com
邮编:110033
联系电话:024—86995026、13125419409
报名时间:2017年1月6日至1月23日
工作日上午0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
(编辑:辽宁华图_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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