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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城市人民法院 法官(二)
详细信息
考区
2012年鞍山市党群系统机关
单位名称
海城市人民法院
职位名称
法官(二)
单位性质
党群机关
单位层级
县(市) 直
用人部门
法官(二)
职位简介
审判案件及法定的其他职责
招考人数
3
学历
本科及以上
学位
不限
专业
不限
政治面貌
不限
其它条件
取得司法考试资格证书
面试比例
1:2
具有基层工作经历
3年以上
备注
免责声明:
提供此信息之目的在于为考生提供信息作为报名参考,请以人事部正式公布数据为准,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