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食品检验所 检验部液相色谱质谱联用仪操作 详细信息
序号 |
169 |
"岗位性质" |
事业单位综合岗 |
用人单位 |
大连市食品检验所 |
岗位名称 |
检验部液相色谱质谱联用仪操作 |
主管部门(单位) |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招聘人数" |
1 |
所需专业 |
研究生:分析化学、有机化学、物理化学 |
学历 |
研究生 |
学位 |
硕士学位及以上 |
年龄 |
35周岁及以下 |
工作经历 |
具有3年及以上食品检验工作经验 |
其他条件 |
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能熟练使用液相色谱质谱联用仪进行药物残留相关检验检测 |
咨询电话 |
88167301 |
备注 |
其他条件在资格审查时要实际操作 |
报名比例 |
3:1 |
面试比例 |
2:1 |
网上报名入口 |
报名入口 |
岗位类别 |
专业技术岗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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