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8-26 09:35:46 辽宁华图公考问答 http://ln.huatu.com/wenda/ 文章来源:未知
十、学生管理与毕业录用
被录取人员到相关院校报到时,与录取院校、自治区政法机关及定向单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接受培养。被录取人员的户口和档案迁入录取学校。试点班学生在校期间按学生管理规定管理,应严格遵守院校各项规章制度。
试点班学生在校期间免收学费,并发给生活补助费。生活补助费的发放和标准,按照财政部财行〔2008〕459号文件规定执行。
对于合格毕业学生,所在院校应按原确定的定向培养单位进行派遣,并将其档案和户口转至相关单位。学生到定向培养单位报到后,由定向培养单位按规定权限和程序办理公务员录用手续。试点班学生毕业到定向单位工作,研究生层次的需服务满5年,本科层次的满7年,专科层次的满9年,方可交流。在校学习期间不合格或者毕业时未获得相应学历学位的人员,以及毕业时不符合相应职位资格条件要求的,不得录用为公务员,国家不负责安排工作,报考人员自行择业。同时,一次性退还所享受的教育费用和补助费(包括学费、培养费和生活补助费)。在校期间主动放弃学业的学生或违约不到定向单位工作的毕业生,不得录用到其他党政机关以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并应在违约处理决定公布后1个月内,一次性退还所享受的教育费用和补助费(包括学费、培养费和生活补助费),并缴纳该费用 50%的违约金。
十一、诚信档案管理
(一)发布面试资格审查通告后,报考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环节放弃面试资格的,取消本次考试资格。
(二)发布面试公告后,报考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环节放弃的,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及时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诚信档案,保存期为半年;累计 2次出现上述情形的,记入诚信档案,保存期限为1年;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未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诚信档案,保存期限为2年。
(三)报考人员在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放弃的,记入诚信档案,保存期限为3年。
(四)在校期间主动放弃学业的学生或违约不到定向单位工作的毕业生,记入诚信档案,保存期限为5年。
诚信档案供招录机关在录用考察时参考。
本公告由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自治区党委政法委、自治区教育厅负责解释。
特别提示:
1.报考人员在公务员考试、教育入学考试及相关环节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在评卷中被鉴定为雷同试卷的,给予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处理。
2.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公务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主办方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附件:1.2016年广西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考培养计划表.xls
2.2016年度广西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考报考指南.doc
3.2016年度广西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考政策咨询电话和邮寄材料地址汇总表.xls
4.2016年度广西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考工作时间安排表.doc
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局
2016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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