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6-15 17:46:56 辽宁华图公考问答 http://ln.huatu.com/wenda/ 文章来源:大连公务员考试网
为满足教育事业发展需要,经锦州市人民政府批准,市教育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数量
市教育局直属12所学校招聘教师34人,详见《2017年锦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职位信息表》(以下简称《职位信息表》)。
二、招聘范围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规定,具有良好的品行。
3.热爱教育事业,自愿履行人民教师的义务。
4.符合报考职位所规定的学历、学位要求,学历、学位(海外院校毕业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须获得国家教育部认证)取得时间为2017年7月31日(含)之前。
5.年龄要求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6年6月22日(含)至1999年6月22日(含)期间出生)。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它条件(详见《职位信息表》)。
如招聘职位或职位的报考条件有所调整,将及时在锦州教育网发布补充公告,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相关调查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制度规定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含在读全日制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本科学历报考),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应聘人员自行解决与原工作单位人事劳动关系问题,出现问题与聘用单位无关。
三、报考程序
(一)职位查询
具体招聘职位、人数、条件、办法等详细信息,可通过锦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jz.gov.cn)和锦州教育网(www.lnjzedu.gov.cn)查询。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
本次公开招聘教师实行网上报名、现场缴费。报考人员可于2017年6月22日(星期四)9时至6月25日(星期日)12时登录2017年锦州市公开招聘教师系统(http://bm.brxin.cc),填写提交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电子照片(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
(三)资格审查
市教育局在网上对报考人员填写提交的照片等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并在报考人员报名24小时内提出审查意见,资格审查截止时间为6月26日12时。
(四)缴费确认
通过审查的报考人员,须于2017年6月24日9时至6月26日16时到锦州市实验学校小学部(锦州市松山新区成都街3号,渤海大学北门路北)体育馆现场缴纳考试费用,支付考试费用后即为报名程序结束。每名应聘人员需交考务费50元,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缴费时报考人员须提供网上报名的报名序号)。
(五)网上打印准考证
已缴费的报考人员,于2017年6月28日8时至7月1日9时登录报名网址,自行打印准考证。
(六)相关要求
1.本次招聘教师职位按专业设置,同一学段同一专业招聘条件相同的职位视为同一职位。
2.每位应聘人员只允许申报一个招聘职位,同一职位的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调整或取消该职位的招聘计划。报考已取消职位的考生,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报考其他符合条件未被取消的职位。未按规定时间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
3.应聘人员教师资格证取得时间为2017年7月31日之前(未按要求取得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教师资格证必须是考生户口所在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毕业院校所在地的教育行政部门颁发。
4.报考人员要认真对照本人所学专业名称与招聘职位的专业要求是否完全一致,不完全一致的请不要报考。
5.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考生报名时,要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凡弄虚作假的、或与招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在面试前和聘用审批时一经查实,一律取消面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6.考生自报名至考试(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及时联系,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四、考试
所有应聘人员必须参加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的考试,考试包括笔试、面试。
(一)笔试
1.笔试内容:教育学(含教育政策法规及职业道德)和教育心理学。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7年7月1日(星期六)9:00—11:00;地点:见准考证。
3.报考人员须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并按要求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4.笔试合格分数线在考试结束后由市教育局确定,笔试成绩通过锦州教育网查询。
(二)资格复审
1.人选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根据职位的招聘人数和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3的比例确定,最后一个资格复审人选的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人员的名单、审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不合格者,不能进入面试,并从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2.资格复审内容:采取现场审查的形式组织实施,考生按照填写的报名信息如实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2017届应届毕业生须学校提供相关证明)及岗位所需的其他材料,发现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面试资格。
(三)面试
1.人选确定:面试人选为资格复审合格人员。
2.面试方式及内容:采取讲课的方式进行,讲授内容在应聘人员所报职位学科的现行教材中抽取。中学体育、音乐、美术学科和小学各学科讲授时间为10分钟,其余学科讲授时限为15分钟,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3.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试总成绩的确定
本次笔试和面试分数权重比例为3:7,考试总成绩=笔试分数×30%+面试分数×70%。
五、体检与考核
(一)体检
1.人选确定:体检人选根据面试合格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实际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总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序确定;面试成绩仍然并列的,通过面试加试确定体检考察人(如出现加试另行通知)。
2.体检: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体检费自理。对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体检的时间和地点经锦州教育网通知。
(二)考察
考察工作由市教育局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招聘职位的具体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对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报考资格以及其他需要考核的内容进行考察。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出现的职位空缺,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从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报考合并职位的拟聘用人员按本人排名顺序依次自主选择应聘学校,对不选择应聘学校且不服从分配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职位空缺,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从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锦州教育网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新聘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在报名及招聘过程中有违规违纪行为的,依据国家招聘考试工作相关规定处理
2.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锦州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期间不举办任何培训、讲座等活动。社会任何组织和个人举办的培训、讲座、售书、售光盘等活动,均与本次招聘的主管机关无关,与本次招聘的组织实施无关。
本公告由锦州市教育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416—2125305)。
锦州市教育局
2017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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