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营口市各级机关面试前资格审查公告
2011-05-19 10:15 辽宁公务员考试网 http://dalian.huatu.com/ 作者:大连华图 来源:大连华图2013年大连华图开设各类考试辅导课程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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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营口市各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已于10月18日开始公布,面试前资格审查工作将于10月24日开始,现就面试前资格审查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查人选的确定
2010年营口市各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笔试加权总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45分。
在成绩合格人员中,各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按录用计划人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确定各职位资格审查人选。最后一个资格审查人选的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资格审查。
专职翻译增加专业科目考试的职位按每个职位招考人数1:8的比例、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从成绩合格人员中确定资格审查人选,原则同上。但当报考人数达不到规定的1:8比例时,成绩合格人员全部列入资格审查人选。
出现资格审查不合格人员的职位,从报考该职位其他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加权总分从高到低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后不足1:2的,按递补后的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
二、资格审查内容
所有列入资格审查考生均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审查的内容:
1、基本条件审查
基本条件审查内容主要包括职位资格条件中的年龄、专业、学历、学位、政治面貌、具有基层工作经历、外语、计算机、职称相关等级证书或成绩证等,审查部门依据考生报名信息表对考生提供的本人身份证、学历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已参加工作人员原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和工作经历证明等进行核验。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也必须携带。对于在职的报考者,开具原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确有困难的,经招考部门同意,可在体检和考察时提供。
*同时必须提供上述材料的复印件已备留存。
2、加分条件审查
报考“三个计划”人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请各参加资格审查考生,须保证通讯联络方式畅通,否则后果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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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大连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