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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大连华图第一时间发布瓦房店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招聘协警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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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交警大队工作需要,经过瓦房店市公安局党组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交警协警人员,现将招聘岗位、资格等相关手续公布如下:

一、招聘数量

共招聘23人。具体招聘岗位及相关条件详见《招聘岗位表》(附后)。

二、招聘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年龄须在18周岁以上(1993年1月1日以前出生),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性别、年龄、学历、专业、户籍、身高、视力以及其他条件(详见《招聘岗位表》)。

(三)应聘人员身体条件

1、体重:男性体重不低于50千克;女性体重不低于45千克。身体须匀称,实际体重超过标准体重25%以上者为过于肥胖,不能聘用。标准体重(千克)=身高(厘米)-110。

2、辨色力:裸眼视力4.8以上,无色盲、色弱。

3、嗅觉:正常。

4、听说基本能力:双耳无重听,无口吃。

5、身体综合条件:五官端正,面部无明显特征和缺陷(无唇裂、对眼、斜眼、斜颈、地包天及各种疤、麻、痣等),无鸡胸、无腋臭,无严重静脉曲张,无明显八字步、罗圈腿,无重度扁平足(平脚板),无纹身、驼背、少白头,无各种残疾,直系血亲无精神病史。

(四)  报名者需到属地派出所开具现实表现证明。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收容教育、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4、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5、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6、其他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协警人员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1年 2 月 23日上午8:00点开始,2011年2月25日下午17:00截止。

2、报名地点:瓦房店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西楼一楼大厅

3、报名要求:

(1)应聘者必须到瓦房店市公安局网站(网址:http://wfd.ga.dl.gov.cn/)下载并填写《2011年瓦房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招聘协警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A4纸)。

报名时,必须由本人(其他人代报无效)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和岗位要求的其他证原件及近期、同一底版、2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并填写好的《2011年瓦房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招聘协警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到瓦房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西楼一楼大厅报名。

(2)应聘者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不能使用新、旧两个居民身份证号同时报名、考试)。应聘者在《2011年瓦房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招聘协警人员报名登记表》上粘贴的照片必须为近期、同一底版、2寸彩色免冠照片。

(3)应聘者须如实填写有关信息,提供真实有效的材料。在报名资格审查环节,以及后续的笔试、面试、体检、政审、聘用等环节,凡发现弄虚作假的,或与招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及聘用的资格。

(4)每名应聘者限报一个职位。

(5)报名结束后,请于2月28日8时至17时前到交警大队201房间领取准考证。并认真查看考试和面试时间、地点、考场、考号等具体信息。

(二)考试

应聘考试包括笔试、计算机实际操作和面试。

1、笔试。

笔试时,应聘者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参加笔试。 

(1)笔试内容包括职业能力测试和公共基础知识,全部为客观性试题,共100分。考试以闭卷方式进行,考试时间90分钟。

(2)报名后未按期参加笔试者,视为自动放弃。

(3)按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取舍。

 

2、计算机实际操作。笔试结束后20分钟,参加应聘人员统一到计算机考场考试,共100分,时间为60分钟。

3、面试。

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及应变能力等。面试满分为100分。

(3)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位数量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末位分数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同时参加面试。

(4)考试总成绩=综合成绩×40%+面试成绩×60%。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位数量确定参加体检和政审人员,末位分数出现并列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取舍。

(5)三项考试结束后,按拟招聘各职位数量在瓦房店市公安局网站:http://wfd.ga.dl.gov.cn/公示信息专栏公布考试成绩排名和拟录用人员名单。

(三)体检和政审

体检工作由市公安局政治处组织实施,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政审考核工作由市公安局纪检组和政治处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四)按各职位要求,经资格审查和面试、笔试、体检合格的,由个人承担体检费和相关考试费用。

(五)体检和政审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因体检和政审不合格产生的职位空缺,按所报职位考试成绩依次递补。

四、聘用及管理

一经录用由辽宁润达集团瓦房店轿车修配有限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书》,并按《瓦房店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协警人员管理暂行办法》进行管理。

五、工资待遇

按2010年7月10日起,大连地区北三市最低工资标准,每月800元,并交纳“三险一金”,合同每年签订一次。

六、纪律与监督

招考聘用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违者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附件1:2011年瓦房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招聘协警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2:交警大队拟招聘协警人员职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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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大连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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